建筑物的厕所、盥洗室、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、食品加工、食品贮存、医药、医疗变配电室、发电机房、电梯机房、生活饮用水池、游泳池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、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。
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,且不宜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,如必须布置时,均应有防水、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。
卫生间应根据设置场所、使用对象、建筑标准和排水系统形式,选用卫生器具的类型、数量,合理布置,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、规范或规定的要求。卫生间布置应考虑给排水立管的位置。排水立管明装或在管道井、管窿内暗装时,均应便于清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