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水提升装置使用的正常工作范围。
1.污水提升装置能抽送含有碎布、短纤维材料及一般废物和其它一些未处理的污水,并能通过直径为出水口径50%的固体颗粒。
2.污水提升装置能够在规定的范围内正常工作,无汽蚀发生,运行平稳,无卡死、停滞现象,并具有稳定的压头流量特性,当泵在其特性曲线上一点运行时,电机功率不超载。
3.污水提升装置的所有承压零件均作气压试验,试验压力为其设计压力的2倍,
4.污水提升装置在组装后,进行0.2mpa气压试验,历时30min而无泄漏现象。
5.污水提升装置所有零部件、密封件、防腐涂料等均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材料,其表面光亮、无砂眼、裂痕等,为防止污水提升装置由于受介质浸蚀,凡与水接触面均作防盐渍、防腐喷涂处理,
6.污水提升装置叶轮、转子作动平衡试验,平衡精度为g6.3级,振动烈变不大于0.45mms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