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优先选用无毒生产工艺代替或改革落后生产工艺,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;
2.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中间产物和产品过程中,应严格操作、监督,消除滴漏,减少流失,尽可能采用合理流程和设备;
3.含有剧毒物质废水要与其他废水分流;
4.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,应经适当处理循环使用,不宜排入下水道;
5.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,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;
6.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,按允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,再进一步生化处理;
7.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,应单独处理,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