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系统在充液前,其清洁度应符合规定。
二、所充液压油(液)的规格、品种及特性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;充液时应多次开启排气口,把空气排除干净。
三、系统应进行压力试验。系统的油(液)马达、伺服阀、比例阀、压力传感器、压力继电器和蓄能器等,均不得参与试压。试压时应先缓慢升压到下表的规定值,保持压力10min,然后降至公称压力,检查焊缝、接口和密封处等,均不得有渗漏现象。
四、启动液压泵,进油(液)压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;泵进口油温不得大于60℃,且不得低于15℃;过滤器不得吸入空气,调整溢流阀(或调压阀)应使压力逐渐升高到工作压力为止。升压中应多次开启系统放气口将空气排除。
五、应按说明书规定调整安全阀、保压阀、压力继电器、控制阀、蓄能器和溢流阀等液压元件,其工作性能应符合规定,且动作正确、灵敏和可靠。
六、液压系统的活塞(柱塞)、滑块、移动工作台等驱动件(装置),在规定的行程和速度范围内,不应有振动、爬行和停滞现象;
换向和卸压不得有不正常的冲击现象。
七、系统的油(液)路应通畅。经上述调试后方可进行空负荷试运转。